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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国家发改委:免收电动汽车充电桩容量电费延长至2025年

    信息发布者:LI13621393123
    2018-07-02 13:06:51   转载

    在国家发改委今天(2日)出台的《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》中,在电价方面上通过出台降成本措施支持相关环保行业发展,其中针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免收容量电费的政策将延长至2025年。
    据了解,《意见》中对高耗能行业实施更加严格的差别化电价政策。明确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,扩大差别电价、阶梯电价执行的行业范围,提高加价标准,让浪费资源高污染排放者付出更大的成本代价。此外,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,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用户合理用电。
    降低用电成本支持环保行业加快发展。在2025年以前,对污水处理、港口岸电运营、海水淡化这三个环保行业免收容量电费,预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4%左右。2014年国家发改委曾出台支持电动汽车发展的价格政策,2020年前免收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的容量电费。为进一步促进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,《意见》规定,此项支持政策延长至2025年。 
    (原题为《国家发改委:免收电动汽车充电桩容量电费延长至2025年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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